2024年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超高频考点汇总
2024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超高频考点汇总
考点1、个人理财业务分类
分类依据 类别 含义
按是否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
行投资和管理
理财顾问
服务
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
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是一种针对个人客户的专业化
服务。
【客户接受建议,自行管理和运用资金】
综合理财
服务
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
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
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客户类型
理财业务 面向所有客户提供基础性服务
【服务范围较广但种类相对较窄】
财富管理
业务
面向中高端客户【客户等级、服务种类均居中】
私人银行
业务
仅面向高净值客户
考点2、理财师的职业特征
①顾问性;②专业性;③综合性;④规范性;⑤长期性;⑥动态性
考点3、理财师的执业资格—“4E”执业资格
①教育(Education):教育是成为合格理财师的基础。
②考试(Examination):教育的效果必须通过考试才能体现出来。
③工作经验(Experience):金融服务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④职业道德(Ethics):我国理财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正直守信、客观公平、勤勉
尽职、专业胜任。
考点4、民事法律关系介绍
(1)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3)民事代理制度
2024年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超高频考点汇总
2024银行从业初级《个人理财》超高频考点汇总
考点1、个人理财业务分类
分类依据 类别 含义
按是否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
行投资和管理
理财顾问
服务
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
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是一种针对个人客户的专业化
服务。
【客户接受建议,自行管理和运用资金】
综合理财
服务
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
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
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客户类型
理财业务 面向所有客户提供基础性服务
【服务范围较广但种类相对较窄】
财富管理
业务
面向中高端客户【客户等级、服务种类均居中】
私人银行
业务
仅面向高净值客户
考点2、理财师的职业特征
①顾问性;②专业性;③综合性;④规范性;⑤长期性;⑥动态性
考点3、理财师的执业资格—“4E”执业资格
①教育(Education):教育是成为合格理财师的基础。
②考试(Examination):教育的效果必须通过考试才能体现出来。
③工作经验(Experience):金融服务行业相关工作经验。
④职业道德(Ethics):我国理财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正直守信、客观公平、勤勉
尽职、专业胜任。
考点4、民事法律关系介绍
(1)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3)民事代理制度
代理的基本含
义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的分类
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
①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②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③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5、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
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
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5、物权法律制度
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抵押
可抵押财产的范围: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海域使用权;④生产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规
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质押
出质范围: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
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考点6、婚姻法律制度
代理的基本含
义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代理的分类
根据代理权产生的根据不同
①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②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④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③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点5、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
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
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考点5、物权法律制度
担保物权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法律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抵押
可抵押财产的范围: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海域使用权;④生产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行政法规
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质押
出质范围: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
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考点6、婚姻法律制度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考点7、继承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
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产分配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
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①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
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
年、月、日。
③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和见证人
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
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⑤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
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
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
遗嘱无效。
⑥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考点8、个人独资企业
设立条件
①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
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
应当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申报债权。
解散的清偿顺序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②所欠税款;
③其他债务。
查看全文,请先下载后再阅读
*本资料内容来自233网校,仅供学习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转载
免费领精品资料
掌握考情信息
知晓资料更新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