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人高考艺术概论章节复习及试题:第六章艺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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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艺术传播的五要素
艺术信息、受传者、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是构成艺术传播的五个基本要素。
艺术信息是指既具有物理载体又具有语义承载的艺术作品。所谓物理载体,主要是指绘画中的色彩、线条,音乐中的旋律、节奏,电影中的蒙太奇,戏剧的对白、动作等艺术作品的外在形式;所谓语义承载,主要是指艺术作品通过其外在形式所表达出来的审美意蕴。物理载体与语义载体紧密联系,共同构成艺术作品的完整结构——艺术信息。
传播主体即艺术传播者,是相对于艺术受传者而存在的。它往往指艺术传播活动中传送艺术信息的人,是通过种种传播媒介向受传者发送和传递艺术信息的起点和源头,是使艺术信息流传永不停息的推动力。艺术传播者在不同的场合下,既可以是某个人,如某个作家、画家、演员、编辑等,也可以是某个艺术传播组织、机构中的群体人员,如剧团、电视台、编辑部的工作人员等,但其主要构成是艺术家和编辑。当然,一般情况下,艺术家主要从事创造艺术信息的工作,而编辑则只管发送艺术信息。但在一些传播场合,如话剧舞台上,艺术表演者往往就同时身兼艺术的创造者和直接传播者二职;同样,在另一些传播活动中,如电视台播放自己编辑制作的综合文艺节目时,其制作人员也同时身兼传播人和编创者双重身份。所以,艺术家和编辑在都是艺术信息的传播者的同时,还可以身兼艺术信息的创造者。艺术传播者在具体的艺术传播活动中,通常决定了“哪些艺术信息才能够进入传播渠道”、“这些信息又以何种方式传送”等,西方学者把他们形象地比喻成“把关人”或“守门人”,因此,真正传播到受传者那里的艺术信息是经过传播者筛选的艺术信息,是所有曾经存在过的艺术信息中的很少一部分。这种筛选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传播到接受者手中的信息正好是传播者希望他们获取的,这既可以是艺术的原因,也可以是政治的、经济的原因等。要想使艺术接受者接受到真正高质量、有价值的艺术信息,艺术传播者具有和保持较高的艺术素质和眼光非常重要。一部影片,拍摄时用的胶片往往是后片长的数倍,电影大师卓别林在拍摄《城市之光》时,一个段落的耗片比更是高达100比1,即每100英尺胶片只采用1英尺,这是较为典型的对原有艺术信息“把关”的例子。
受传者是指艺术传播活动中接受艺术信息的人,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艺术观赏活动中的观众、听众和读者。艺术受传者既可以用来指称某一个艺术接受者,也可以用来指称某一个艺术接受群或接受层次。艺术受传者是艺术传播活动的重要方面,是艺术信息传播的终点和目的地,没有受传者,也就没有艺术传播的存在。艺术受传者是将艺术信息从潜在的可能性文本转变为现实文本的决定性因素,这正如著名接受美学家姚斯所说,“只有阅读活动才能将作品从死的语言材料中拯救出来,并赋予它现实的生命。”艺术受传者是艺术信息价值的发现者和评估者,直接决定着艺术信息的成就高低和流传与否。对此,别林斯基曾论述道,受传者“赋予作品以价值,既不把渺小平庸的作者提高,也不使真正的才能淹没无闻。他们能把小麦从莠草中区别开来,并对庸劣无才或者招摇撞骗予以斥责”。艺术受传者还是艺术信息的反馈者,他以其需求和评估倾向形成一个“潜在的读者”,渗透到艺术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头脑中,或隐或显地引导他们的艺术创作和操作行为,从而对他们的创作和传播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由此可见,艺术受传者在艺术传播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之重要。
艺术传播媒介就是指在艺术传播活动中用来承载并传递艺术信息的工具或信道。艺术的传播媒介有很多种,如用于传播文学、绘画、摄影等作品的书籍、报刊、杂志等印刷媒介,用于传播电影、广播、电视文艺的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等。而这所有媒介的本质作用,无疑都是为了延展艺术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艺术信息的传播效率。加拿大著名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曾在其重要著作《媒介通论:人体的延伸》里,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即报刊相当于人的眼睛的延伸,广播相当于人的耳朵的延伸,电影、电视相当于人的眼睛与耳朵的同时延伸等,这是对传播媒介功能及本质的为形象的说明,同时也给我们研究视觉艺术、听觉艺术和综合性艺术等的传播媒介以极大的启示。
传播效果是指受传者在接受信息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等方面发生的变化。传播效果的大小、优劣直接关系到传播目的的实现。在艺术传播过程中,我们应当关注传播效果的大小、影响传播效果的因素、传播效果的构成与类型、传播效果对信息的依赖、传播效果与环境的关系以及传播效果与受传者的关系等。
艺术传播是人类传播行为的一部分,是人类传播活动的一个子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同样存在着一般传播过程中的基本要素。从艺术传播过程的物质形态来看,艺术信息、受传者、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这构成艺术传播的五个要素,其基本过程是:
传播主体→艺术信息→传播媒介→受传者→传播效果
艺术信息、受传者、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是构成艺术传播的五个基本要素。
艺术信息是指既具有物理载体又具有语义承载的艺术作品。所谓物理载体,主要是指绘画中的色彩、线条,音乐中的旋律、节奏,电影中的蒙太奇,戏剧的对白、动作等艺术作品的外在形式;所谓语义承载,主要是指艺术作品通过其外在形式所表达出来的审美意蕴。物理载体与语义载体紧密联系,共同构成艺术作品的完整结构——艺术信息。
传播主体即艺术传播者,是相对于艺术受传者而存在的。它往往指艺术传播活动中传送艺术信息的人,是通过种种传播媒介向受传者发送和传递艺术信息的起点和源头,是使艺术信息流传永不停息的推动力。艺术传播者在不同的场合下,既可以是某个人,如某个作家、画家、演员、编辑等,也可以是某个艺术传播组织、机构中的群体人员,如剧团、电视台、编辑部的工作人员等,但其主要构成是艺术家和编辑。当然,一般情况下,艺术家主要从事创造艺术信息的工作,而编辑则只管发送艺术信息。但在一些传播场合,如话剧舞台上,艺术表演者往往就同时身兼艺术的创造者和直接传播者二职;同样,在另一些传播活动中,如电视台播放自己编辑制作的综合文艺节目时,其制作人员也同时身兼传播人和编创者双重身份。所以,艺术家和编辑在都是艺术信息的传播者的同时,还可以身兼艺术信息的创造者。艺术传播者在具体的艺术传播活动中,通常决定了“哪些艺术信息才能够进入传播渠道”、“这些信息又以何种方式传送”等,西方学者把他们形象地比喻成“把关人”或“守门人”,因此,真正传播到受传者那里的艺术信息是经过传播者筛选的艺术信息,是所有曾经存在过的艺术信息中的很少一部分。这种筛选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传播到接受者手中的信息正好是传播者希望他们获取的,这既可以是艺术的原因,也可以是政治的、经济的原因等。要想使艺术接受者接受到真正高质量、有价值的艺术信息,艺术传播者具有和保持较高的艺术素质和眼光非常重要。一部影片,拍摄时用的胶片往往是后片长的数倍,电影大师卓别林在拍摄《城市之光》时,一个段落的耗片比更是高达100比1,即每100英尺胶片只采用1英尺,这是较为典型的对原有艺术信息“把关”的例子。
受传者是指艺术传播活动中接受艺术信息的人,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艺术观赏活动中的观众、听众和读者。艺术受传者既可以用来指称某一个艺术接受者,也可以用来指称某一个艺术接受群或接受层次。艺术受传者是艺术传播活动的重要方面,是艺术信息传播的终点和目的地,没有受传者,也就没有艺术传播的存在。艺术受传者是将艺术信息从潜在的可能性文本转变为现实文本的决定性因素,这正如著名接受美学家姚斯所说,“只有阅读活动才能将作品从死的语言材料中拯救出来,并赋予它现实的生命。”艺术受传者是艺术信息价值的发现者和评估者,直接决定着艺术信息的成就高低和流传与否。对此,别林斯基曾论述道,受传者“赋予作品以价值,既不把渺小平庸的作者提高,也不使真正的才能淹没无闻。他们能把小麦从莠草中区别开来,并对庸劣无才或者招摇撞骗予以斥责”。艺术受传者还是艺术信息的反馈者,他以其需求和评估倾向形成一个“潜在的读者”,渗透到艺术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头脑中,或隐或显地引导他们的艺术创作和操作行为,从而对他们的创作和传播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由此可见,艺术受传者在艺术传播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之重要。
艺术传播媒介就是指在艺术传播活动中用来承载并传递艺术信息的工具或信道。艺术的传播媒介有很多种,如用于传播文学、绘画、摄影等作品的书籍、报刊、杂志等印刷媒介,用于传播电影、广播、电视文艺的电影、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等。而这所有媒介的本质作用,无疑都是为了延展艺术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艺术信息的传播效率。加拿大著名传播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曾在其重要著作《媒介通论:人体的延伸》里,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观点:“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即报刊相当于人的眼睛的延伸,广播相当于人的耳朵的延伸,电影、电视相当于人的眼睛与耳朵的同时延伸等,这是对传播媒介功能及本质的为形象的说明,同时也给我们研究视觉艺术、听觉艺术和综合性艺术等的传播媒介以极大的启示。
传播效果是指受传者在接受信息后,在感情、思想、态度和行为等方面发生的变化。传播效果的大小、优劣直接关系到传播目的的实现。在艺术传播过程中,我们应当关注传播效果的大小、影响传播效果的因素、传播效果的构成与类型、传播效果对信息的依赖、传播效果与环境的关系以及传播效果与受传者的关系等。
艺术传播是人类传播行为的一部分,是人类传播活动的一个子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同样存在着一般传播过程中的基本要素。从艺术传播过程的物质形态来看,艺术信息、受传者、传播主体、传播媒介和传播效果这构成艺术传播的五个要素,其基本过程是:
传播主体→艺术信息→传播媒介→受传者→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