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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前十五页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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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前十五页纸

    《经济法基础》考前十五页纸

    总论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022年新增)“统治阶级”,在剥削阶级社会分别指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则

    指全体人民。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成员的意志,也非统治阶级每个成

    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但具有与国内法同样拘束力)

    法的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效力起始和终止:新法明确规定旧法废止;完成一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的决

    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内容上旧法与新法发生冲突或相互抵触时,以新法为准。

    法的溯及力:原则上新法无溯及力,但新法对行为人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

    法的空间效力:域内/域外

    法的对人效力: 是结合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又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的一项原则

    法律事实区分标准:

    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①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②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法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对外: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内: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法律or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的合并和分立的责任承担:

    合并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分立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另有约定除外。

    法人的解散和终止

    解散事由:①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⑤法律规定的

    其他情形。

    终止事由:①法人解散;②法人被宣告破产;③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的清算:除合并、分立之外,法人解散应当清算。

    清算组成立方式:①自行组成 ②法院指定

    活动内容: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自然人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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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前十五页纸

    《经济法基础》考前十五页纸

    总论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022年新增)“统治阶级”,在剥削阶级社会分别指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则

    指全体人民。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成员的意志,也非统治阶级每个成

    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我国法的主要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但具有与国内法同样拘束力)

    法的效力:

    法的时间效力:

    法的效力起始和终止:新法明确规定旧法废止;完成一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由有权的国家机关发布专门的决

    议、决定,废除某些法律;内容上旧法与新法发生冲突或相互抵触时,以新法为准。

    法的溯及力:原则上新法无溯及力,但新法对行为人处罚较轻时适用新法

    法的空间效力:域内/域外

    法的对人效力: 是结合主义原则,即以属地主义为主,又结合属人主义与保护主义的一项原则

    法律事实区分标准:

    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①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②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法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法人的分类: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以法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对外: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内: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法律or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的合并和分立的责任承担:

    合并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分立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另有约定除外。

    法人的解散和终止

    解散事由:①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③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⑤法律规定的

    其他情形。

    终止事由:①法人解散;②法人被宣告破产;③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的清算:除合并、分立之外,法人解散应当清算。

    清算组成立方式:①自行组成 ②法院指定

    活动内容: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自然人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类别 民法

    完全 A、≥18周岁

    B、(视为)≥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 A、≥8周岁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A、<8周岁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C、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3、民事责任:

    适用:单独、合并;

    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4、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官管民):【黄氏口诀】警局停扣收款 限降夜宵

    行政处分(官管官):①警告 ②记过 ③记大过 ④降级 ⑤撤职 ⑥开除

    15、刑事责任:

    主刑:【黄氏口诀】管制32 拘役16 有期615

    (3月以上、2年以下) (1月 以上、6月以下) (6月以上、15年以下)

    附加刑: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数罪并罚:①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 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

    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 年。②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

    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

    重开or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①单位负责人和②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④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

    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 年。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30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

    册。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为永久的: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

    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2022年新增)代理记账

    审批: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

    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①为依法设立的企业;②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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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民法

    完全 A、≥18周岁

    B、(视为)≥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 A、≥8周岁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A、<8周岁

    B、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C、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3、民事责任:

    适用:单独、合并;

    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4、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官管民):【黄氏口诀】警局停扣收款 限降夜宵

    行政处分(官管官):①警告 ②记过 ③记大过 ④降级 ⑤撤职 ⑥开除

    15、刑事责任:

    主刑:【黄氏口诀】管制32 拘役16 有期615

    (3月以上、2年以下) (1月 以上、6月以下) (6月以上、15年以下)

    附加刑: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数罪并罚:①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 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 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

    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 年。②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

    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

    重开or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①单位负责人和②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③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④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

    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 年。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30年: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

    册。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为永久的: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

    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2022年新增)代理记账

    审批: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

    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①为依法设立的企业;②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

    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③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

    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④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从业人员:应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

    定。

    业务范围: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②对外提供

    财务会计报告;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8、会计职称及层次:初级-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副高级-高级会计师、正高级-正高级会计师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票据的伪造:不得伪造、变造。

    伪造→假冒或虚构他人(以假充真); 变造→改变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歪曲事实)。

    2、签章要求——不得更改:收款人名称、出票金额、出票日期。原记载人可以更改上述之外的其他事项,更改时应

    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中国人民银

    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是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

    期。

    4、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银行发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

    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办理变更手续:①存款人更改名称:5个工作日内申请;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

    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5个工作日内通知。

    5、基本存款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

    本存款账户办理。

    6、一般存款账户: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

    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开户证明文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许可证or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和证明文件(借款合同、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7、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

    ①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②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批准。

    ③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

    理的规定办理。

    ④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

    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①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②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③

    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办理转账、提取现金;④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

    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

    账户划拨资金。

    9、临时存款账户: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

    只收不付)。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10、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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