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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注会新制度冲刺复习:突破《经济法》数字关

来源:233网校 2009年9月15日

  2年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债券应暂停上市

  3、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债权人可以行使破产撤销权或者针对债务人的无效行为而追回财产。在此期间追回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全体债权人”进行追加分配。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后,追回的财产不再用于对全体债权人清偿,而是用于对追回财产的债权人“个别”清偿。

  4、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5、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6、合同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7、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

  8、持票人对票据(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商业汇票)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9、普通诉讼时效:2年 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民事权利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10、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1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12、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2009年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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