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赠与合同——单务、无偿、诺成合同(★★)
1.赠与合同概述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2.赠与合同的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2)法定撤销。
法定撤销的情形: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②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提示1】如果属于法定撤销,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或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均可以撤销。
【提示2】法定撤销的情形,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3)撤销权。
①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例题19·多选题】下列赠与合同中,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的有( )。
A.甲与某慈善机构约定,赠与该机构50万元用于扶贫
B.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甲赠与乙一台电脑,并经过公证
C.甲与乙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约定甲赠与乙10万美元用于科学研究
D.甲与乙约定,甲赠与乙一套房屋,该赠与经过律师见证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赠与的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合同法》关于任意撤销的规定。
(三)借款合同
1.借款合同的性质
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白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提示】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口头形式。
2.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的利息不得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
(3)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4)支付利息期限不明的处理:
①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②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链接】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支付期限的界定原则与借款合同相同。
(5)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息支付。
①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③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即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时,超过部分无效。
【例题20·单选题】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利息支付的规定。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