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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第8章讲义及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5月27日

  二、纳税人、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

  受的单位和个人。

  (二)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契税税额的计算,关键是确定其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也不同,因此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况也各不相同。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提示】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提示】以划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4)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①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②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例题19·单选题】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使用权出售,以市场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B.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收取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

  C.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如与房屋统一计价,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答案】C

  【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若双方交换的房屋价格相等,则免征契税;以划拔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2.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了计税依据后,应纳税额的计算相对比较简单,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20·单选翘】某大学教授甲某2013年11月份购买85平方米的已经装修的家庭唯一住房,合同上注明价款60万元,另外支付的装修费10万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分20年支付,假定2013年支付8.5万元,甲某购房应缴纳的契税为(  )元。

  A.850

  B.185

  C.7000

  D.6000

  【答案】C

  【解析】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因此甲某应缴纳契税=(60+10)×1%×10000=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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