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和扣缴计税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计算公式是: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
【提示】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公式是: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三、扣缴义务人适用的计税方法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可见,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提示】
(1)“三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凭证;其中,税收缴款凭证是指,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简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一项”是指农产品收购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