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口料件加工业务,从境外进口的原材料称为免税购进原材料,由于这些原材料进口没有征过税,出口不存在退税问题,因此要在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两项时,先分别计算各自的抵减额。此时“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对比如下:
【提示1】“购进法”和“实耗法”进料加工的核算,涉及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其确定涉及两种方法,一是购进法处理(常用)、二是实耗法,即先按计划分配率来计算,待《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
购进法具体计算如下:
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实耗法具体计算如下:
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计划分配率
一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
【提示2】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图示来整体理解一下免、抵、退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提示3】来料加工与进料加工的区别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方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进料加工:一般来说,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与一般贸易出口产品一样,应按免抵退税办法计算退税,但是,因为进口的材料是免税的,所以,要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来料加工:进口时免税,出口时也免税,只要单独核算,就不存在退税计算的问题。但如果来料加工耗用了国内材料,那么就要将所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金予以转出。对于来料加工未分别核算的按比例分摊后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
【例题·单选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13年12月出口设备40台,出口收入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本月国内销售设备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收款117万元;国内购进货物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期末留抵税额5万元,该生产企业l2月份留抵下期抵扣的税额是( )万元。
A.0
B.12
C.26
D.68
【答案】A
【解析】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l3%)=12(万元);当期应纳税额
=200×17%-(68-12)-5=-27(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00×13%=39(万元)。
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的应退税额=27(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392712(万元)留抵税额为0
2.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退(免)税的计算。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
计算:
(1)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额=当期零税率
应税服务免抵退税计税依据×外汇人民币折合率×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
(2)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②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
(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3)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应退税额=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服务免退税计税依据×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税率
4.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
5.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6.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如同时有货物劳务(劳务指对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出口的,可结合现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公式一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