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提示】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印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一)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1)再生水。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3)翻新轮胎。
(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5项
4.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6项
5.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6.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二)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三)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
1.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
2.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7项
4.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
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
(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
5.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8项
(四)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
1.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2.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
对承揽国内、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的企业所从事的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实行免征本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直接退还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办法。
飞机维修企业应分别核算国内、国外飞机维修业务的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或者未准确核算进项税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定。
(六)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
(七)粕类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八)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制种行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九)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债转股原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
(十一)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免征增值税政策
自2010年6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二)节能服务公司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十三)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十四)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
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十五)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