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算题
1.「答案及解析」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130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0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4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3000+4000)×10%=70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3000×5%+13000×5%×(7%+3%)=71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3000+4000)×20%=140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3000+4000+700+715+1400=981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13000-9815=318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3185÷9815-32%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3185×30%=955.5(万元).
该题目考点在于:
(1)扣除项目金额的判断;
(2)土地增值额的计算;(3)税率的选择运用;
(4)税额计算公式的运用。
2.「答案及解析」
(1)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转让收入为6500万元;
(2)确定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800万元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0万元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一20)+(800+2000)×5%=180+140=320(万元)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500×5%+30:355(万元)
⑤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为:(800+2000)×20%=560(万元)
⑥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为:800+2000+320+355+560=4035(万元)
(3)计算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6500-4035=2465(万元)
(4)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2465÷4035-61.09%
(5)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应纳土地增值税=2465×40%一4035×5%:986 -201.75=784.25(万元)
或用分段计算的方法:
①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其税额为:4035×50%×30%=605.25(万元)
②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40%,其税额为:(2465-4035×50%)×40%=179(万元)
③应纳土地增值税=605.25+179=784.25(万元)
该题目考点在于:
(1)房地产开发收入的范围:
(2)房地产开发费用的确认规则;
(3)扣除项目加扣规则;
(4)土地增值额的计算;
(5)税率的选择运用;
(6)税额计算公式的两种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