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题
1.【答案】
(1)收取的安装费,应并入销售金额计算应纳增值税。
(2)实物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且应按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3)收取预付款,且已开具普通发票,虽供货商本期未能向客户交货,但销售应予确认。
(4)商场自用2年的小汽车售出,销售价格未超过账面原值,不缴纳增值税。
(5)销售给最终使用单位的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6)购进B型空调机抵扣进项税金。
(7)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货并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发票,即应冲减本期进项税额,否则按偷税罪处理。
计算商场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当月进项税额=420000×17%一20 X 2000 X 17%+1 17÷(1+17%)X 800 X 17%+300000×17%+200000 X 17%=71400—6800+13600+51000=163200(元)
当月销项税额=[(3000+200)×300÷(1+17%)+27000+3000 X 20÷(1+17%)]×17%+[(2800 X 100+200 X 50)÷(1+17%)]X 17%+150÷(1+17%)X 800 X17%=152795.13+42136.75+17435.9=212367.78(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12367.78—163200=49167.78(元)
当月手续费收入额=117 X 800÷(1+17%)×5%=4000(元)
当月应纳营业税额=4000 X 5%=200(元)。
2.【答案】
(1)化工厂:
①应纳营业税=(800—500)X 5%=15(万元)。
②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5 X(7%+3%)=1.5(万元)。
③应纳印花税=800×0.5%o+1000×0.5%o=0.4+0.5=0.9(万元)。
④房屋交换以差价作为计算契税的依据,由于在交换中化工厂需要缴纳差价,所以要缴纳契税,而房地产开发公司不需要缴纳。应纳契税=(1000—800)X4%=8(万元)。
⑤工厂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时,其转让土地的印花税0.4万元可以单独扣除(但0.5万元的印花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所以不可以扣除),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加计扣除20%,契税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因与土地转让无关也不能扣除。所以:
扣除项目金额=500+100+50+15+1.5+0.4=666.9(万元)
土地增值额=800—666.9=133.1(万元)
由于土地增值率小于50%,所以:
应纳土地增值税=133.1 X 30%=39.93(万元)。 ‘
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可以据实扣除,0.5万元的印花税和8万元的契税因与土地转让无关,而是因为承受房屋而缴纳,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800一(500+100+50+15+1.5+0.4+39.93)=93.1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3.17 X25%=23.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