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重点概念早知道”做成报考显示)
一、绩效评估的原则
(一)公开原则
具体要求做到:
1.公开考评目标、标准和方法;
2.公开考评过程和考评结果。
坚持这一原则能消除考评对象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疑虑,提高绩效考评结果的可信度;有利于考评对象看清自己的问题和差距,进而找到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并激发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还可增强人力资源部门的责任感,促使他们不断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
(二)客观、公正原则
具体要做到:制定绩效考评标准时多采用可量化的客观尺度,要用事实说话。坚持这一原则能使考绩工作公平、减少矛盾,从而维护企业内部的团结。
(三)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原则
这是由绩效的多维性决定的。指考绩必须包括对影响工作绩效各主要方面的综合考察,而不是某几个方面的偏面考察。
(四)经常化、制度化的原则
绩效具有报考性,因而要求经常对员工绩效进行考评,以及时公正地反映员工某时期的工作成果;另外,由于考绩涉及考绩标准的制定及其执行,并且要求这些标准必须科学、合理、不掺入个人好恶等感情成分,因而有必要对考绩有关事项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二、绩效评估的主体
1.员工的直接上级 2.员工的同事 3.员工的下属 4.员工自身 5.客户 6.外界考绩专家或顾问
三、 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
(一)关键绩效指标的含义与作用
1.含义
是用于评估和管理被评估者绩效的定量化或行为化的标准体系。
2.作用
一方面由于关键绩效指标要体现对组织目标有增值作用,即针对对组织目标起到增值作用的工作产出而设定指标,因而运用关键绩效指标对绩效进行管理,就可以保证真正对组织有贡献的行为受到鼓励。另一方面通过在关键绩效指标上达成承诺,员工与管理人员就可以进行工作期望、工作表现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