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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索赔的证据与程序

2012/12/11 15:50:50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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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赔事件:又称干扰事件,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事件。
  (二)索赔证据的含义
  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三)索赔证据的种类
  工程项目实施工过程中,常见的索赔证据主要有:能够支持索赔成立的客观文字、图片、声音材料。强调不是索赔提出方个人的主观观点或者想法。
  (四)索赔的程序
  1.索赔程序
  (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2)递交索赔报告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
  2.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①客观地分析,②划清责任界限,③拟定索赔款额和工期顺延天数
  (2)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
  ①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②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③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报告。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
  3.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
  (2)工程师索赔处理决定
  收到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索赔事件持续,承包人应阶段性发出索赔意向,事件终了后28天内,送交索赔资料和终索赔报告。
  4.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
  当工程师确定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索赔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工程师即可签发有关证书。
  5.承包人是否接受终索赔处理
  承包人接受终的索赔处理决定,索赔事件的处理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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