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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工期索赔

2012/12/11 15:51:55来源:233网校提问 我的做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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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工期延误的一般规定
  1.工期延误的含义
  业主和承包商都存在延误工期的情况。
  2.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延长工期的规定(P108)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3.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的目的
  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的责任;
  二是确定新的工程竣工日期及相应的维修期;
  三是确定与工期延长有关的赔偿费用。
  (二)关于工期延误的原因分类
  1.因业主及工程师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两种情况,种是业主或工程师自身责任原因引起的延误,第二种是合同变更原因引起的延误。
  2.因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不当,如出现窝工或停工待料等现象;
  (2)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造成的返工;
  (3)人、机、技术、管理等资源配置不足;
  (4)开工延误;
  (5)劳动生产率低;
  (6)承包商雇用的分包商或供应商引起的延误。
  3.不可控制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工期延误;
  (2)特殊风险,如战争、叛乱、革命、核装置污染等造成的延误;
  (3)不利的施工条件或外界阻碍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工期索赔主要计算方法
  工期索赔的计算主要有网络图分析和比例计算法两种:
  1.网络图分析法:关键工作+非关键工作
  2.比例计算法
  (1)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时间
  工期索赔值=受干扰部分的工程的合同价/合同总结×该受干扰部分工期拖延时间
  (2)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工期索赔值=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合同总价×原合同总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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