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定项选择题
16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题中由于甲某与期货公司的约定不明确,期货公司有权就其未平仓的期货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数额应当与其需追加的保证金数额基本相当。
162.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开仓透支交易的,对透支交易造成的损失,由期货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
163.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164.A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期货交易所依法或依交易规则强行平仓发生的费用,由被平仓的期货公司承担;期货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客户追偿。本题中客户具有过错,期货公司承担费用后有权向客户追偿。
165.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据此规定,应当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166.A【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净资产的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根据该公式可以得出选项A是正确的。
167.ACD【解析】本案例中甲期货国内公司的净资本为4100万元,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为82%,净资本按照营业部数量平均结算额为410万元,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只有B项净资本占客户权益总额的比例为4.1%,低于第十八条规定的6%,不符合指标。
168.A【解析】《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交易结算业务的期货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本案中甲期货公司的净资本只有4100万元,不符合规定。
169.ABCD【解析】参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
170.AB【解析】参见《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结算协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