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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法学基础理论

来源:233网校 2001年7月30日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主体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 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法律行为是指受法律控制和调整的,用法律作为评判标准因而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对法律行为,应从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等内在方面进行认识。 

  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法律行为应从举动、手段和效果等外在方面进行认识。 

  第二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与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二、法律责任的分类 

  法律责任的分类包括: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三、归责与免责 

  第三节 法律制裁 

  一、法律制裁的概念 

  二、法律制裁的种类 

  法律制裁的种类主要有: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第九章 司法原理 

  第一节 司法权的性质 

  一、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 

  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种权力的法定的分上关系。司法权是守护国家有关法律的一种权力,主要是指审判权。司法权与行政权从结合到脱离的历史演变。 

  二、司法权是判断权 

  司法权与行政权有实质性不问,司法是一种判断,而行政是一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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