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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法学基础理论

来源:233网校 2001年7月30日



  第三节 法律职业伦理 

  一、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职业伦理即法律职业道德,它集公共性、职业性与政治性十一体。 

  二、法律职业伦理的原则 

  人性原则;理性原则;人权原则;司法公正原则。 

  三、法律职业伦理的规范 

  法官、检察官职业伦理规范,律师职业伦理规范。 

  第十一章 法律思维 

  第一节 法律意识与法律思维 

  一、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的概念和分类。 

  二、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方式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特殊思维,它指职业法律群体根据法律的品件对人的思维走向进行抽象、概括所形成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和操作方法所影响的一种认识社会现象的方法。 

  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主要包括:法律思维是一种规范性思维;是一种站在人性恶的立场上思考的一切行为的思维方法;是一种求实的以寻求利益为日的的思维方法。 

  第二节 法律渊源的识别 

  一、法律渊源的概念 

  法律渊源是指法官等职业法律群体对什么样的法律性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它包括法源理论和法律表现形式两个方面。 

  二、法律渊源的识别 

  三、法律渊源的主要表现形式 

  法律渊源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国际条约、法理学说、公平正义观念等。 

  第三节 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 

  一、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 

  法律推理有形式推理和辩证推理两种。 

  二、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概念、待征、原则和方法。 

  法律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遵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  各种法律性资料的法律意义所作的说明。 

  法律解释应具有合宪法、专门性及待处理案件的关联性特征。 

  法律解释的原则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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