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题赵某是某中学的教师,一天晚上去朋友孙某家去做客。正好当时某区公安分局因为一件治安案件要对孙某进行拘留。因赵某要求公安人员出示证件而发生争执,随公安机关同去的一人指认赵某也与治安案件有关,公安人员遂将赵某也强行带走。到公安局后,赵某辩解称自己是教师与此事无关时,遭到公安人员殴打。后来经公安机关与赵某所在学校联系,才知道弄错了,于次日下午将赵某释放。经医院鉴定赵某伤情为轻伤。随后,赵某以某区公安分局采取非法强制措施并对其殴打造成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赵某如果请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即某区公安分局提出
B.赵某对公安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C.赵某可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殴打等暴力行为提起行政赔偿
D.赵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赔偿损失来源:考试大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所以根据(一)中的规定,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三)中的规定。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由以上可知,D项的说法显然是不正确的。
甲开一服装店,乙一伙人到店里拿了衣服不给钱就想走,甲与其讲理,遭到乙一伙人的暴打,邻居丙急忙跑到市场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干警称还未到上班时间,上班再说。结果甲被打伤,服装店给砸了。随后,该派出所干警赶来,对乙一伙人进行了处理。请回答92~93题:
第92题该派出所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派出所的行为合法但并不合理
B.派出所的行为并无不当
C.派出所的行为是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D.派出所的行为是拒绝履行法定职责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定其应当履行的某种义务明确拒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规定其应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的有关事项,拖延办理的行为。本题中以上班时间未到为由不履行职责,但出事后又赶到的行为属于拖延履行法定职责。采集者退散
第93题如果甲对该派出所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
A.确认违法判决
B.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C.履行判决
D.撤销判决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A市张某到C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C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案情回答94~96题:
第94题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A.C市基层人民法院
B.C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基层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C
【参考解析】:《行诉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题中公安机关既扣留货物又对张某留置审查,原告所在地A市和被告所在地C市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行诉解释》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综上所述,本案中不存在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应由基层法院管辖。据此,本题中的管辖法院是A市基层人民法院和C市基层人民法院。
第95题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正确答案】:A,B,D
【参考解析】:本题中所述情形属于公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而干预经济纠纷的行为,应认定为行政侵权行为而不是刑事侦查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受案范围,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时也属于《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二)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受案范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BD对,由于本案不属于法定的复议前置情形,也不属于法定的复议终局事项,而是复议选择型案件,相对人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应当注意:《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本题中的情不属于该项规定,因为《刑事诉讼法》不可能授权公安机关侵犯他人合法财产。
第96题关于检察院对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可以对乙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B.可以直接建议公安机关对乙取保候审
C.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决定另行侦查
D.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正确答案】:A,D
【参考解析】:《高检刑诉规则》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即也可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予以逮捕。故A项正确。《高检刑诉规则》第1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D项正确。《高检刑诉规则》第92条第2款规定:“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不能直接提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意见。”B项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C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第97题关于检察院对丙审查批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市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自行作出决定
B.市检察院认为需要逮捕的,报省检察院审查
C.省检察院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正确答案】:A,B,C,D
【参考解析】:《高检刑诉规则》第94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ABCD全部为正确答案。
第98题某县城建规划局批准利华房地产企业在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内,4号楼前的空地新盖一栋住宅楼,与4号楼间距只有5米。4号楼的居民认为县城建规划局在已经建成的小区批准建房屋是违法的。4号楼居民对规划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人民法院审查规划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是否对4号楼前空地拥有合法权益不影响其享有原告资格,因此小区内所有人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住在县城其他小区的人也可以就此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规划行为是利华房地产企业的,小区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C.4号楼居民虽不拥有4号楼前空地的所有权,但是违规在这里建房,影响了居民的采光通风等权利,因此具备原告资格
D.由于当时批准建设的小区规划是统一整体,房产商提供的规划图是对小区整体环境的承诺,现在违反以前规划建房,影响了全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大家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D
【参考解析】:A错误,因为原告要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其他小区居民除了特殊情况,都不是适格的行政诉讼原告。B错误,因为规划行为对小区军民的利益产生实际影响。CD正确。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条、《行诉解释》第12条。
第99题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并无法定职责的,应作出( )判决。来源:考试大
A.确认判决
B.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C.维持判决
D.撤销判决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 《行诉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据此,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并无法定职责的,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杨富贵是甲省境县农民,听说甲市乐善好施,遂赶到该市心美区,沿街乞讨。不巧正遇心美区公安分局整顿治安,杨富贵被送至设在该市星云区的收容站,在关了12天后被遣送回境县。根据案情,请回答100~101题。
第100题如果杨富贵对心美区公安分局的行为不服起诉,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A.星云区人民法院,因其是杨富贵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B.只有被告心美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心美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C.境县人民法院,因其是杨富贵的户籍所在地
D.心美区人民法院,因其是心美区公安分局所在地
【正确答案】:A,C,D
【参考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9条第l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综上所述,本题中的星云区人民法院(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境县人民法院(原告的户籍所在地)、心美区人民法院(被告所在地)均有管辖权。
第101题杨富贵被遣送回原籍之后,受家人催促赴运好县做工。20天后以心美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运好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运好县人民法院是杨富贵经常居住地法院,因此对本案拥有管辖权来源:考试大
B.运好县人民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因为其不享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C.运好县人民法院如果受理杨富贵的起诉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将该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再移送,只能受理该行政案件
D.运好县人民法院如在受理后发现自己无管辖权,可以将该案件移送至境县人民法院。如果境县人民法院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应与运好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
【正确答案】:B,D
【参考解析】:根据前述分析,本题中的运好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不应该受理此案。《行政诉讼法》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行政诉讼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C项表述“不能再移送,只能受理该行政案件”错误。
综上所述,运好县人民法院如在受理后发现自己无管辖权,可以将该案件移送至境县人民法院。如果境县人民法院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应与运好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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