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某化学厂发生有毒气体泄漏,当地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周围居住区人员迅速疏散、撤离
B.某地方发生不明传染病,已经有30个人感染该疾病,当地政府迅速将这30个感染者隔离
C.某地发生煤矿透水事故,一百多人被埋井下,当地政府部门认为自己可以解决,没有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D.对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哄抬物价的商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49条的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会治安;(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所以ABD项的做法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7条第2款的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C项属于隐瞒不报的情形,所以选C。考试大论坛
第32题1995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订“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1998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1999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该厂的登记。2000年10月20日田某向某区工商局了解B厂情况,同年11月2日该局告知该厂登记、注销情况。2003年7月31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予田某A专利权并予以公告。2004年8月10日,田某以某区工商局向胡某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田某的专利权保护期自2004年7月31日开始起算
B.田某起诉期限自2000年10月20日开始起算
C.如果《专利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时,田某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应从其规定
D.对田某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A项中的日期是专利权授予日期而非申请日,故A错误。
田某的起诉期限应当从知道或者应"-3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即2000.年ll月2日,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C项错误。《行诉解释》第1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某区工商局向胡某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行为没有对田某的专利权产生任何实际影响。故D项正确。
第33题李某因公出差回国携带应当申报的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认定李某的行为属于走私行为,对其处以没收物品并罚1000元的行政处罚,则海关的处罚( )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没收物品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1000元的处罚
C.是错误的,只能在没收和罚款中选择一种进行处罚来源:考试大
D.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多次处罚,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针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处罚主体或者多个处罚主体不能依据同一个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的处罚,(2)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行政罚款可以折抵相应的罚金。
第34题某市新架一座大桥,市交通管理局即发布文件,规定对通过大桥的车辆征收过桥费。司机王某过桥时被征收,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王某可以只针对该规范性文件提起行政复议
C.王某可以在申请复议该征收行为时要求审查该规范性文件
D.王某可以不必经过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l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据此,AC项正确,B项错误。至于D项,法律并没有规定对题中交代的情形必须以行政复议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项也是正确的。
第35题2005年6月1日,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处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说:我就不信这个邪,还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于是向上级法院上诉。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2)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天内提出。(3)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10日之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4)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5)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状2个月内作出判决。(6)李某若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年内提出。
A.(1)(2)(4)
B.(2)(4)(5)
C.(3)(4)(5)
D.(3)(5)(6)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时效。
见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3条第1款:“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第58条第1款,“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见《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3条第1款:“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第36题在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复议的裁定、决定不包括( )
A.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B.先予执行的裁定
C.对妨害诉讼的行为人作出的罚款、拘留的决定
D.法院不准予延长起诉期限的决定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和对妨害诉讼的人作出的罚款、拘留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其他决定不能申请复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
第37题司机杜某于某日驾驶载货汽车违章超速行驶,行至一下坡处时,将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自行车带人的赵某、卢某撞倒。卢某当场死亡,赵某身受重伤。杜某赶紧将赵某送往医院抢救。在去医院的途中,杜某见四周无人,遂将赵某扔在僻静的桥下,自己仓皇逃走。后赵某由于失去抢救机会而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杜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罪
B.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C.杜某的行为构成数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D.杜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关于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主张:凡是基于一个确定或概括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基于数个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数个危害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是数罪。本题中,杜某因违章超速驾驶,是基于一个犯罪过失,实施一个致人重伤和死亡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后来,牡某将赵某弃之桥下致其死亡,杜某此时主观上有杀害赵某的间接故意,客观上有杀害行为(不作为),造成了赵某死亡的结果,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所以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本题中杜某应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而不包括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只是对杜某量刑时的一个考虑情节。
第38题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www.Examda.CoM考试就到考试大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高法解释》第79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审判人员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故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无论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决定逮捕的人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和法院只有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而没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只有逮捕的执行权没有决定权。故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因此公安机关异地执行逮捕仍应当亲自执行,对异地公安机关只有通知义务。故选项B项错误。《高法解释》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应当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将被告人逮捕后,人民法院应当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故选项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39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或抗诉
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C.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决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必须制作再审决定书
D.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应受“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限制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刑诉法解释》第309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显然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06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选项B正确。依据《刑诉法解释》第307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故对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而引起案件的再审,人民法院可不制作再审决定书,选项C不正确。选项D中的“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原则仅适用被告人上诉的情况,对再审案件不受该原则限制。
第40题2003年5月,某县公安局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侦查,在侦查过程中,涉及人证、物证等各种证据形式的保全。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证据保全是指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已经收集到的证据材料,通过法定的保全方法使其稳定化、固定化
B.对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主要采取笔录和录音的方法加以保全
C.对于一般物证,应当开列清单附卷保存,移送案件时,随同案件一并移送
D.对于各种痕迹证据所采用的方法要能够防止其变质、变形或被污染、损害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使已经发现和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不致由于自然的或者人为的原因而发生变形、变质、混合、调换或者灭失,而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固定并妥为保管的诉讼活动。由此可见,证据保全的主体只能是公安司法机关,而不包括当事人,因此A错误。至于B、C、D选项正是各种证据正确的保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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