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004-3-68)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况?????摴???? ??下方可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A.平抑股市,扭转本公司股票下跌趋势
B.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
C.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D.用于奖励本公司优秀员工和推行职工持股计划
【答案】BC
【考点】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的情形
【详解】2005年《公司法》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回购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基于缩股的目的,以市场价格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并加以销毁的行为。因为股票回购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导致少数大股东对公司的垄断和控制,因此,我国公司法对股票回购作出一定限制,即限制公司股票回购的实施原因。
注意.2005年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因此本题应改为选BCD。
52.(2004-3-69) 李某花1.5万元购买了某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2000股,但该公司股票尚未上市。现李某欲退还已购股票。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李某可以要求发起人退股?
A.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B.公司股东大会同意
C.公司董事会同意
D.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答案】AD
【考点】发起人退股的情形
【详解】《公司法》第90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发起人退股是指发起人通过收回出资而退出拟设立的公司的行为,一般来讲,股款缴足后即不可再申请退股,但是,如果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申请退股,并有权要求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选项AD正确
53.(2004-3-70) 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1日接到多家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的报告,下列哪些公司的申请依法不应被批准?
A.甲公司上次发行股票时因故未能募足
B.乙公司2002年度亏损
C.丙公司预期利润率略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D.丁公司上年度未按时公布报表被交易所通报
【答案】ABC
【考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详解】《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股份公司发行新股是指股份公司成立之后,为增加注册资本而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但是,发行新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2004年公司法第137条的规定,其中,上次发行的股票未能募足、经营亏损、预期利润率略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都构成发行新股的障碍,选项ABC符合题意。但是,股份公司只有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的情况下才不能发行新股,选项D中未按时公布报表不构成发行新股的障碍。
注意。根据2005年新公司法,本题设置已不合理。
54. (2005-3-64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A.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
B.乙根据与A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A的酒店经营收入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
C.丙根据与A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要求取得用于抵偿欠款的一批库存产品
D.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
【答案】AD
【考点】破产取回权、优先权以及破产债权问题
【详解】根据《破产法》第29条的规定,“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选项A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应予支持。根据《破产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可见限于担保物权,选项B乙根据与A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A的酒店经营收人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不应支持。根据《破产法》第30条第l款的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选项C中,丙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与A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的债权是破产债权,必须依照破产程序受偿。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根据《担保法》第84条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正是基于留置权的优先权属性,因此应予以支持。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55. (2005-3-65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A.现股市行情低迷,应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便于快速募集资金
B.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可在高于票面金额低于8元之间定价,投资者易于接受
C.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须经证监会批准,成本太高,应平价发行为宜
D.以高于票面金额发行股票可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故应争取溢价发行
【答案】BD
【考点】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问题
【详解】根据《公司法》第128条的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股票发行价格必须高于面值,不得折价发行,且溢价发行收入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但并非由证监会批准。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