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真题

司法资格考试:民诉及仲裁分类真题多选题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16、(2000-2-57)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了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
A、公告期间
B、鉴之一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答案】ABCD
【考点】审限
【详解】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期间都有审限的规定:(1)依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2)依照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3)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至于如何计算审限,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64条的规定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
 
17、(2000-2-58)下列哪些海事诉讼案件可以申请扣押船舶?
A、海难救助B、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答案】ABCD
【考点】海事诉讼中的船舶扣押
【详解】《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21条规定:“下列海事请求,可以申请扣押船舶:(一)船舶营运造成的财产灭失或者损坏;(二)与船舶营运直接有关的人身伤亡;(三)海难救助;(四)船舶对环境、海岸或者有关利益方造成的损害或者损害威胁;为预防、减少或者消除此种损害而采取的措施;为此种损害而支付的赔偿;为恢复环境而实际采取或者准备采取的合理措施的费用;第三方因此种损害而蒙受或者可能蒙受的损失;以及与本项所指的性质类似的损害、费用或者损失;(五)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沉船、残骸、搁浅船、被弃船或者使其无害有关的费用,包括与起浮、清除、回收或者摧毁仍在或者曾在该船上的物件或者使其无害的费用,以及与维护放弃的船舶和维持其船员有关的费用;(六)船舶的使用或者租用的协议;(七)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的协议;(八)船载货物(包括行李)或者与其有关的灭失或者:损坏;(九)共同海损;(十)拖航;(十一)引航;(十二)为船舶营运、管理维护、维修提供物资或者服务;(十三)船舶的建造、改建、修理、改装或者装备;(十四)港口、运河、码头、港湾以及其他水道规费和费用;(十五)船员的工资和其他款项,包括应当为船员支付的遣返费和社会保险费;(十六)为船舶或者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十七)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船舶保险费(包括互保会费);(十八)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应当支付的或者他人为其支付的与船舶有关的佣金、经纪费或者代理费;(十九)有关船舶所有权或者占有的纠纷;(二十)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二十一)船舶抵押权或者同洋性质的权利;(二十二)因船舶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本题ABCD四个选项分别符合该条的第(三)项、第(二十二)项、第(十九)项和第(二十)项的规定,因此都是正确答案。
 
18. (2000-2-59)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发现丁某依然生存。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A、配偶再婚B、原配偶再婚又离婚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
D、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恢复婚舅关系
【答案】ABC
【考点】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
【详解】《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因此,只要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在其被死亡宣告后再婚的,不管再婚后果如何;在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其与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均不能自行恢复。但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原配偶没有再婚的;则不管其同意与否,他们的婚姻关系均应自行恢复。因此,ABC三项正确,D项错误。
 
19、(2000-2-60)某报社因分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对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此后,该报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对此,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该报社负担
B、对该报社社长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并拘留
C、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由报社支付迟履行金
【答案】ABCD
【考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强制执行措施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l1条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的规定处理。所以A项为正确答案。因为报社的行为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规定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BC两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之外的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D项也正确。所以本题答案为ABCD。
 
20、(2000-2-61)下列行为中,构成包庇罪的有哪些?
A、明知是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帐户
B、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
C、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
D、旅馆业、饮食服务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
【答案】BD
【考点】包庇罪的认定
【详解】《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选项B正确。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刑法关于包庇罪的特殊规定,也就是说,以包庇罪定罪处罚,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构成洗钱罪,选项C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