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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三校讲师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试卷(二)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27日

21.答案:A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2.答案:B

解析: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不同,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辩护人并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只要其继续得到委托,便可发表自己对于案件的独特见解。故本案中辩护人可以以“被告人构成过失犯罪”作为其主要辩护观点,B项正确。

23.答案:D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17条规定,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故本题应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

24.答案:B

解析:驳回回避是以决定的方式处理,而不是以裁定的方式处理,所以不存在上诉,也不存在请求检察机关抗诉的问题,法律中已经明确规定,对于这种抗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25.答案: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但是在侦查阶段,律师无权调查取证。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聘请律师应当经过侦查机关批准,A、B项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61条,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D项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2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C正确。

26.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法》第289条把聚众“打砸抢”,规定为犯罪。选项A属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一)项之情形。

27.答案:B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

28.答案:B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90条的规定,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交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因此选项B正确;根据该解释第9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而不是由检察院决定。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该解释第96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此选项D错误。另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某些特殊规定,因此选项C错误。

29.答案:A

解析:《刑诉解释》第158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需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或者根据辩护人、被告人的申请,向人民检察院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中收集的有关被告人无罪和罪轻的证据材料,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后三日内移交。”《刑事诉讼法》第36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要注意的是,律师以外的其他辩护人不能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

30.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1.答案: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所以A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应当遵循全面审查原则,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二审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不适用抗诉的情形等。

32.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3.答案:C

解析:故意致人重伤的犯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发生在监狱,应由吕某服刑的监狱立案侦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2款:“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依据《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06条:“在看守所、扣役所服刑的罪犯又犯新罪的,由看守所、拘役所立案侦查、重大、复杂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34.答案:C

解析:根据《刑诉解释》第187条规定:“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告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35.答案:B

解析:《刑诉解释》第285条第(一)项规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都用裁定,只有直接改判时方用判决。

36.答案:D

解析:《刑诉解释》第355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一审法院应当先行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

因此,本题中D选项是符合该解释精神的。

37.答案:B

解析: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享有与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同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一些特别的权利。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人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据此,本题答案为B项。 38.答案:C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的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39.答案:A

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行政机关在第一审程序中,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原告不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原具体行政行为。

40.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中的直接证据,与刑事诉讼法相似,也是对证据的一种学理分类,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行政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案件中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系间接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方可排除,而同乡证言和房东证言属于直接证据。因此A项错误,可排除。B项的银行取款凭单本应由银行保管,对于甲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复印件,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二)项规定:“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应加盖银行印章,因此B项判断正确,入选。C项中房东的证言只要有其签名即可,不需出具租房协议原件。理由是根据该法第13条规定,因此C项可排除。D项关于举证期限的判断太过绝对,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也可加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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