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动 机
动机作为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适应社会生活的重要素质,是现代人激励自我成就感和上进心的心理机制,是决定个体奋斗目标是否实现的关键因素。
一、概述
(一)什么是动机
动机是激发、维持和调节人们从事某种活动,并引导该活动朝向某一目标进行的心理倾向或内在动力。动机是无法直接观察到的,它是一种内部心理过程,人们只能从观察表面行为的变化来推测背后的动机。动机作为行为过程中的一个中介变量,在行为产生以前就已存在,并以隐蔽内在的方式支配着行为的方向性和强度。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动机所驱动的行为,如好朋友们经常在一起玩、学习,但友谊行为背后的交往动机是无法直接观察到的。
动机作为活动的一种动力,具有三种功能:
1.激活功能。动机会推动人们产生某种活动,使个体由静止状态转化为活动状态。在动机的驱使下,个体会产生某种行为,并维持一定的行为强度。
2.指向功能。动机使个体进入活动状态之后,指引个体的行为指向一定的方向。例如,在成就动机支配下的人会积极地学习,主动选择有挑战性的任务去做。动机不同,有机体行为的目标也不相同,这就是动机的方向性在起作用。
3.调节与维持功能。动机会决定行为的强度,动机越强烈,行为也随之越强烈。动机也决定个体行为的久暂性,在没有达到目标之前,行为会一直存在。有时行为看似不存在了,但只要动机仍然存在,行为就不会完全避免,它只不过是以别的形式存在,如由外显行为改为内潜行为。
(二)动机的产生
从总体上说,动机是在需要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在具体情境中,个体具有的各种需要未必
都能引起相应的动机。
1.需要是有机体内部的某种缺乏或不平衡的状态,也即个体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需求和追求。萌芽状态的需要可能使有机体产生一种因缺乏或不平衡而形成的一种不安,但由于它的强度较弱,还不能使人明确地意识到。模糊意识到的、未分化的需要叫意向。当个体有某种意向时,可能意识到一定的行为活动方向,但却不一定明确行为所依据的具体需要,因而缺乏对行为的准确控制。明确意识到并想实现的需要叫愿望。但如果愿望仅仅停留在头脑里,不把它付诸实际行动,这种需要还是不能成为推动个体进行活动的动机,只有当需要的强度达到一定的水平之后才有可能转化为动机。由于个体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紧张状态,激发或驱动有机体产生行为的内部动力是内驱力。因此,由需要转化为动机往往要经过一个过程。
2.个体是否最终产生动机和行为,不仅由其愿望和由此而产生的内驱力所决定,还要有与需要相适应的外界诱因。所谓诱因,就是指能满足个体需要的刺激物。内驱力并不能直接推动机体的动机行为,只能使机体处于更易反应、准备反应的状态,诱因才能使机体产生动机,导致行为。
综上所述,需要是个体行为动力的重要源泉,是动机产生的基础;内驱力存在于有机体内部。内驱力是一种激活力,它释放的能量是无指向性的,可以服务于任何具体的行为;诱因是动机形成的外部条件。动机行为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是由内驱力和诱因相互作用所决定的,如图8—2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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