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设备材料采购的投标方法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发表招标广告在尽量大的范围内征集供应商。公开招标对于设备、材料采购,能够引起最大范围内的竞争。
设备、材料采购的公开招标又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国际竞争性招标就是公开地广泛征集投标者,引起投标者之间的充分竞争,从而使项目法人能以较低的价格和较高的质量获得设备或材料。我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商定,凡工业项目采购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均需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
国内竞争性招标适合于合同金额小,工程地点分散且施工时间拖得很长,劳动密集型生产或国内获得货物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行政与财务上不适于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等情况。并且根据事先公布的评选标准,授予最符合标准且标价最低的投标人。
2.邀请招标
设备、材料采购的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向具备设备、材料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单位直接发出投标邀请书,并且受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这种方式也称为有限国际竞争性招标,是一种不需公开刊登广告而直接邀请供应商进行国际竞争性投标的采购方法。它适用于合同金额不大,或所需特定货物的供应商数目有限,或需要尽早地交货等情况。
3.其他方式
设备、材料采购有时也可以通过询价、直接订购等非竞争方式选定设备、材料供应商。
二十六、设备、材料采购的评标
应根据1995年11月颁发的《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原则进行。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一般不超过10天,大型项目设备招标的评标工作最多不超过30天。设备、材料采购评标中可采用综合评标价法、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百分评定法等四种方法。
1.综合评标价法
综合评标价法是指以设备投标价为基础,将评定各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扣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评价价格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采购机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较多采用这种方法。评标时,除投标价格以外还需考虑运输费用、交货期、付款条件、零配件和售后服务以及设备性能、生产能力等因素。
2.全寿命费用评标价法
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运行期内各种后续费用(备件、油料及燃料、维修等)较高的货物时,可采用以设备全寿命费用为基础评标价法。评标时应首选确定一个统一的设备评审寿命期,然后再根据各投标书的实际情况,在投标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
3.最低投标价法
采购技术规格简单的初级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其他技术规格简单的货物,可根据价格高低,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者。
4.百分评定法
按照预选确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各设备投标书的报价和各种服务进行评审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标。评审打分的要素有:投标价格;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投标书中所报的交货期限;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备件价格和售后服务;设备的性能、质量、生产能力;技术服务和培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