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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合同法讲义

来源:233网校 2006年9月11日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最终建立起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 

    (一)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头合同形式 

    一般运用于标的数额较小和即时结清的合同。但这类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易举证,不易分清责任。 

    2、书面合同形式 

    书面合同形式是指合同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书面合同的优点在于有据可查、权利义务记载清楚、便于履行,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和分清责任。书面合同是实践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合同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其他合同形式 

    其他合同形式是指除了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以外的其他形式。主要包括默示形式和推定形式。 

    (二)要约与承诺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1)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若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则该数据电文进人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若未指定特定系统,则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撒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例: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到达之前B.与要约同时 

      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D.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 

    答案:C 

    (3)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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