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收益与分配管理[章节习题]
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一、收益与分配管理概述
(一)基本内容
【备考提示】图中显示的内容都是客观题的考点,重点掌握收益分配的各项原则。
【例题1·多选题】如果企业在股利分配上认真遵循了“分配与积累并重”的原则,那么企业将会( )。
A.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B.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C.提高经营的稳定性
D.体现分配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答案】AC
【解析】恰当处理分配与积累之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能够增强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是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的体现。选项B体现了兼顾各方利益原则,选项D体现了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二)利润分配管理
分配顺序 |
分配项目 |
说明 |
1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之内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连续五年未弥补的亏损则用税后利润弥补 |
2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累积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
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
4 |
向股东(投资者)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
【提示】
(1)利润是收入弥补成本费用后的余额;若成本费用不包括利息和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患税前利润;若成本费用包括利息而不包括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利润总额;若成本费用包括了利息和所得税,则利润表现为净利润。
(2)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不能用来发放股利。
【例题2·计算题】某企业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480万元,全年固定成本和费用570万元,变动成本率55%,所得税率25%。以前年度有40万元的亏损需要用本年的净利润弥补,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比率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40%,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计算2010年的税后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以及应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答案】2010年税后利润=(2480-570-2480×55%)×(1-25%)=409.5(万元)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9.5-40)×10%=36.95(万元)
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409.5-40)×5%=18.48(万元)
提取的盈余公积金=36.95+18.48=55.43(万元)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40+409.5-55.43=314.07(万元)
应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314.07×40%=12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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