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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游文丽精讲(4)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17日
一个投资人,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当中,代表企业与第三人进行的法律关系,如果产生了债务,按照规定,投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财产性质:个人所有权(债务清偿的顺位关系)

  个人的财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人身权、财产性。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两类,一类是法人;一类是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责任,企业的财产即是投资人个人的财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考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5年考题)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答疑编号11030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考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7年考题)

  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疑编号11030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错误的。

  【例题】张某投资设立甲个人独资企业,如果甲个人独资企业的资金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不足部分应该由投资人张某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承担。( )

  [答疑编号110301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这里讲的自然人仅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并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注意: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于投资人是否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因为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且个人独资企业的民事责任需要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承担,所以投资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出资的方式:可以用货币、实物,也可以用财产权利。

  出资的性质:个人所有、家庭共有

  根据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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