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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级经济法郭守杰讲义

来源:东奥 2008年1月10日
3、6个月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4、股票:5%+5%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可转换公司债券:20%+10%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2)投资者持有发行人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到20%后,其所持该发行人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0%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书面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不得买卖该发行人的股票。
6、中介机构
(1)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7、内幕人员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8、证券业从业人员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9、上市公司的收购人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例题1】为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2005年)
【答案】√
【例题2】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人员中,不得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有()。(2007年)
A、董事会秘书B、监事会主席
C、财务负责人D、副总经理
【答案】ABCD
【例题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该法定期间为()。
A、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
B、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
C、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
D、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后6个月内
【答案】B
【例题4】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A、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离职后第4个月,转让其所持甲公司的股票
B、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丙上市公司6%股份的丁证券公司,第3个月转让其所持丙公司的股票
C、戊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8个月,转让其所购股票的三分之一
D、庚上市公司持股8%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庚公司股票在买入后4个月内卖出
【答案】ACD
【例题5】下列股票交易行为中,属于国家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禁止的有()。
A、甲上市公司的董事乙在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转让自己所持甲公司股票的20%
B、W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Y,在任职期间,买卖Z上市公司的股票,W证券公司、从业人员Y与Z上市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C、某上市公司的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第4个月,转让其所购股票的三分之一
D、为M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出具审计报告的N会计师事务所的H注册会计师,在该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的第11个月,买卖该公司的股票
【答案】ABC
六、持续信息公开
(一)定期报告
1、中期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临时报告(重点)
【解释】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多选题):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解释】不包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例题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2007年)
A、公司董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B、公司1/3以上监事辞职
C、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被依法撤销
D、公司经理被撤换
【答案】ABCD
【例题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应当立即公告的有()。
A、公司经理发生变动
B、公司40%的监事发生变动
C、公司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
D、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董事会决议
【答案】ABD
(三)信息披露中的法律责任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发行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1)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七、禁止的交易行为
【解释】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制造虚假信息和欺诈客户。
(一)内幕交易
1、内幕交易的界定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2、内幕人员的界定(多选题)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例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有()。
A、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发行人控股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答案】ABCD
3、内幕信息的界定(多选题)
(1)应提交临时报告的12条重大事件;
(2)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例题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信息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A、公司董事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B、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20%
C、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D、公司董事发生变动
【答案】ACD
【解析】(1)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才属于内幕信息;(2)选项CD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例题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内幕信息的有()。
A、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B、上市公司收购方案
C、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一次超过该资产的40%
D、公司经理发生变动
【答案】ABCD
【解析】选项D属于重大事件、内幕信息。
(二)操纵市场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制造虚假信息
制造虚假信息包括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进行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两种情况。
(四)欺诈客户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例题1】证券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答案】√
【例题2】甲、乙、丙、丁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买卖或者连续买卖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是欺诈客户行为。()
【答案】×
【例题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甲将公司收购计划告知同学乙,乙据此买卖该公司股票并获利5万元。该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答案】√
【例题4】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自己未买卖证券,也未建议他人买卖证券,但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他人依此买卖证券的,也属内幕交易行为。()
【答案】√
【例题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有()。(2006年)
A、甲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活动中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
B、乙证券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丙证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某上市公司股票,操纵该股票交易价格
D、上市公司董事王某知悉该公司近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在该信息公开前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他人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属于虚假陈述;选项B属于欺诈客户;选项C属于操纵市场;选项D属于内幕交易。
八、上市公司收购
(一)控制权的界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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