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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课件(第1章)

来源:233网校 2008年3月4日
  2、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重点)

  【解释1】无效的民事行为存在“硬伤”,自始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存在“软伤”,只是由于自己的问题,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并非对方欺诈、胁迫,因此,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本质上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

  【解释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本质上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因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变更,也可以选择撤销,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撤销。

  【解释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本质上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因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其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会“主动出击”。

  【解释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结局有两个:(1)该行为一经撤销,则视同“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效力溯及于开始时无效;(2)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

  1、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界定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2、撤销权的时效

  如果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3、撤销权的效力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则视同无效的民事行为,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相关链接】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案例】甲、乙企业于2008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甲企业4月10日发现自己对合同的标的有重大误解,4月20日甲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月30日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需要注意的是:(1)该合同在4月30日被撤销前为有效合同;(2)该合同在4月30日被撤销后,自4月1日起无效。

  【例题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 )。

  A、6个月 B、1年 C、2年 D、20年

  【答案】B

  【例题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答案】B

  【解析】(1)选项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2)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不生效,但谈不上无效;(3)选项D: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例题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下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表述,其中不正确的是( )。

  A、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B、如果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C、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自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D、如果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6个月,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答案】CD

  【例题4】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答案】ACD

  【解析】(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律),行为人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而可撤销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可以因当事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二者均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选项A是正确的;(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4)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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