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6分,2007年的分值为7分,题型主要为客观题,2005年《合同法》综合题的部分考点来自本章。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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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单选题 |
2题2分 |
2题2分 |
2题2分 |
多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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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2分 |
2题4分 |
判断题 |
1题1分 |
1题1分 |
1题1分 |
综合题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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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题5分 |
4题5分 |
5题7分 |
200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7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新增了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2)在第四节新增了“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2008年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基本未进行调整。
针对2008年的考试,考生应注意以下问题:(1)2008年本章的题型主要是客观题;(2)本章重点是第三、四节。
考生应注意的主要考点包括:(1)经济法律事实;(2)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界定;(3)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特征;(4)委托代理;(5)无权代理、代理权滥用的界定;(6)《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裁决;(7)行政复议的范围;(8)特殊地域管辖原则;(9)诉讼时效期间;(10)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本 2、经济法律关系 客体(物、经济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章 经济法律事实
行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3、法律行为和代理 委托代理
要 无权代理、代理权滥用
内 4、仲裁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程序、仲裁裁决
5、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决定
6、诉讼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审判程序
本章重点与难点分析
【考试大纲基本要求】
1、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掌握法律行为和代理
3、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4、熟悉经济法的渊源
5、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6、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实施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