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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月12日

四、综合题
1.甲、乙、丙于2006年6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出资l7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乙以机器设备作价200万元出资,丙以知识产权作价13万出资,2007年1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07年4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在清算中查明,乙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其实际价额为l50万元,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200万元;乙的个人财产仅为30万元。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出资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4)对乙出资不足的问题,股东丁是否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并说明理由。
2.A、B国有企业与另外9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大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l,/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议后,予以纠正。
2000年3月,大华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A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B出资l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A召集和主持了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
2000年5月,大华公司董事会发现,A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l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A补足差额;如果A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1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7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5年3月,大华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华南分公司。华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大华公司是华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大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大华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规定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2)大华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由A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为什么?
(3)大华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A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大华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大华公司是否应替华南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某电梯制造厂是一家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没有设立股东会,由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成员有5人,全部都是国家投资机构任命的干部,无一职工代表,董事长袁某还私自兼任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该企业于2000年12月设立一个子公司,该子公司在上海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对此子公司投资1000万元,该子公司自有资产2000万元,加上公司投资全部资产为3000万元。在某一大型投资活动中,该子公司投入资金2000万元,再加上从银行的贷款1000万元,由于投资决策失误,最终血本无归,全部亏损3000万元,被迫破产。该子公司在破产程序中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下提出和解协议,要求进行整顿,在整顿期间,该子公司决定放弃原母公司对其的欠款50万元,并且将自己的一些设备无偿转让给母公司。债权人知道后向法院申请,要求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
要求:
(1)该国有独资公司在管理机构的组成方面有没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2)该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应对上海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国有独资公司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自然人张某(20岁)准备设立一家从事服装批发业务的贸易公司,三方就设立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准备设立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建发实业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为12万元。其中甲以现金3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作价6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3万元出资。商标权出资和劳务出资的作价,协议中规定以三方协商为准。股东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后的3个月内一次缴纳,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向其他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由于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决定公司成立后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张某担任;设一名监事,由甲派任;同时设一名总经理,由张某兼任。另外,为节约公司成本,决定由公司财务经理兼任监事。
(4)张某个人开设有一家服装厂,由于公司的经营业务是服装批发,因而约定在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货源主要由张某的服装厂提供。三方同意将此内容规定在公司章程中。
(5)公司的税后利润由三人平均分配。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发展和公司规模的扩大,甲、乙提议在公司成立后连续6年内不分红,将公司利润用于积累。张某对此表示反对,提出公司应每两年分一次红。经协商后确定,公司成立后是否分红,视实际情况而定,由三个股东投票表决,但必须少数服从多数。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张某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关于公司的名称、股东的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人事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成立后的货源由张某开办的服装厂提供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对公司成立后分红方式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公司成立后,根据甲、乙的主张,公司连续6年内未分红,对此持反对意见的张某可以如何处理?
5.某市甲、乙、丙三国有企业与市投资公司丁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丁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由甲、乙、丙三方各自负责补足其差额,其他股东不对此负责。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丁各认缴l5%。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06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l000万股,甲公司于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06年4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止7月1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06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i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06年5月i0日,连续l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5)2006年6月,乙公司严重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甲公司怠于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王某同甲公司的交易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王某的收入应如何处理?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7.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6月1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各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l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l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保证,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保证,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大满公司对汇票的承兑,其法律效力应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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