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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文丽:中级经济法考前串讲及复习题二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28日

3.下列费用超过了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

(1)招待费超标准支出=73-[1500×5‰+(9300+700-1500)×3‰]=40万元

(2)工资及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标准

=593.5-500×0.84×(1+14%+2%+1.5%)=100万元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考虑公益性捐赠)

【提示】上年发生的亏损从本年税前利润中弥补.

=(9300+700+60+90)-(240-60)-(593.5-100)-6140-(330-110)-(73-40)-10-480-190-(300-100)-(260+20+80)-113.5-260×(1+50%)=1340万元

允许扣除公益性捐赠=1340×3%=40.2万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340-40.2=1299.8万元

4.全年应交所得税=1299.8×33%=428.934万元

年终应补交企业所得税=428.934-330=98.934万元

(二)乙公司为大连市从事石油

化工的龙头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1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2.为生产产品购进免税农产品,买价500万元,同时普通发票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为生产购进乙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该材料部分免税C产品,部分生产应税E产品,本月全部耗用完毕。

5.自制的B产品对商场销售,含增值税售价585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红字用发票冲销。

6.生产的C产品对外出售,售价700万元。

7.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

8.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275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500万元,领用时开出专用发票。

9.因火灾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购入时买价100万元。

10.生产的E产品用于交换所需的甲材料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E产品不含税售价300万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25%,换回的甲材料尚未入库。

11.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未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普通发票注明运费2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在销售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有哪些不当之处?

2.计算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3.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和应交增值税。

4.计算本期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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