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1.专用发票使用有以下不当之处:
(1)销售折扣不应单独开红字专用发票冲销,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否则应按折扣前的金额计算交纳增值税.
(2)在建工程领用自制产品开出专用发票错误,因为在建工程属于非应税项目,不得开出专用发票。
2.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A材料进项税额510-100×17%=493万元
(2)免税农产品及运费=500×13%+30×7%=67.1万元
(3)乙材料允许抵扣进项税额=68-68×[700÷(700+300)]=20.4万元
(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4+20×7%=35.4万元
合计:615.9万元
3.当期销项税额
(1)B产品=5850÷(1+17%)×17%=850万元
(2)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500×17%=85万元
(3)E产品=300×17%=51万元
合计:986万元
本期应交增值税=986-615.9=370.1万元
4.本期应交消费税=500×20%+300×25%=175万元
(三)乙公司地处大连市,以汽车制造为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科,2月份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税率17%。
2.为生产产品购进免税农产品,3月份买价500万元,同时普通发票注明发生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4月份为生产购进辅助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5月份为生产免税C产品购进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
5.6月份为生产购进设备,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8月份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6.自制的B产品对批发商销售,含增值税售价702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红字用发票冲销。
7.生产的C产品对外出售,售价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