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债务重组
一、本章概述
(一)内容提要
本章介绍了债务重组的界定、以低于债务额的现金抵债的会计处理、以非现金抵债的会计处理、以债转股抵债的会计处理、以修改偿债条件方式抵债的会计处理以及混合方式抵债的会计处理。
考生应重点关注如下考点:
1.确定债务重组日,因为这是进行会计处理的日期;
2.非现金资产抵债方式下债务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损益计算及债务重组收益的计算;
3.非现金资产抵债方式下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成本计算及债务重组损失的计算;
4.债转股方式下债务人重组收益的计算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计算;
5.修改债务条件方式下债务人重组收益及债权人重组损失的计算,尤其是存在或有条件的情况下债务重组损益的计算。
(二)历年试题分析
年份 |
题型 |
题数 |
分数 |
考点 |
2008 |
多选题 |
1 |
2 |
债务重组的界定 |
合计 |
1 |
2 |
||
2009 |
单选题 |
1 |
1 |
债务重组利得的辨认 |
多选题 |
1 |
2 |
债务重组后负债账面价值的确认 | |
合计 |
2 |
3 |
||
2010 |
单选题 |
1 |
1 |
有关债务重组理论的正误判定 |
多选题 |
1 |
2 |
有关债务重组理论的正误判定 | |
合计 |
2 |
3 |
一、债务重组日的确认
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般在考试时掌握以下原则来判定债务重组日:
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抵债的,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