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远洋公司与C公司是关联方,当年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500件占该商品总销售量5000件的比例为10%,小于20%,应按实际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的120%进行比较确定。由于实际交易价格即4500×6.66大于账面价值的120%即〔4500×4-2000×(4500/5000)〕×120%,因此,应按〔4500×4-2000×(4500/5000)〕×120%=19440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4500×6.66×1.17=35064.90
贷:主营业务收入194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00×6.66×17%=5094.9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4500×6.66-19440=10530
借:主营业务成本4500×4=18000
贷:库存商品18000
借:存货跌价准备2000×(4500/5000)=1800
贷:管理费用1800
(4)远洋公司与D公司是关联方,当年未对非关联方销售,应按实际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的120%进行比较确定。由于实际交易价格即3000×15大于账面价值的120%即3000×9×120%,因此,应按3000×9×120%=32400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3000×15×1.17=52650
贷:主营业务收入32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15×17%=765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126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9=27000
贷:库存商品27000
(5)远洋公司与E公司是关联方,当年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销售价格未超过该产品账面价值120%(1380万元<1200×120%=1440万元),则按实际交易价格1380万元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收账款1380×1.17=1614.6
贷:主营业务收入138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80×17%=234.6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库存商品1200
(6)远洋公司与F公司是关联方,当期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20%及以上),即:33000台÷39000台=84.62%>20%,应按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对关联方之间同类交易的计量基础。但是加权平均价格=50700÷33000=1.54(万元)>1.5(万元),所以按照9000万元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9000×1.17=1053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0
借:主营业务成本6750
贷:库存商品6750
(7)远洋公司与G公司是关联方,在这项关联交易中,远洋公司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而黄河公司的子公司却愿意以应收债权账面余额1200万元购买该债权。
借:银行存款1200
坏账准备900
贷:应收账款12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900
(8)远洋公司与E公司是关联方,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实际交易价格未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与一般会计处理相同,计入营业外支出。
①出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75
累计折旧6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
贷:固定资产750
借:银行存款450
贷:固定资产清理450
借:固定资产清理375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375
②出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20
营业外支出10
贷:无形资产30
(9)由于远洋公司与A公司是关联方,因此远洋公司为其产品制作广告所发生的广告制作费用,属于远洋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支出,应当计入远洋公司的当期费用中,A公司为远洋公司承担的广告制作费用,作为A公司对黄河公司的捐赠。
借:营业费用500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