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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精讲班教辅:企业所得税

来源:233网校 2016-05-16 09:16:00

  三、征税对象

  1.企业的各项所得

  居民企业: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2、动产: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权益性投资资产: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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