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学习笔记 > 财政税收笔记

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税章节精讲班教辅:企业所得税

来源:233网校 2016-05-16 09:16:00

  五、掌握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1.权责发生制

  2.税法优先原则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三)亏损弥补

  亏损:按税法计算的亏损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

  (五)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16年中级财政税收章节习题在线测试 中级财政税收历年真题

  下载app:抢先一步掌握经济师考试动态: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233经济师考试app

  考试交流区

  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入小编个人微信号,随时掌握考试动态!一对一在线答疑!

  微信号:zonggongi233

233经济师微信

  微信昵称:233经济师

  233网校-经济师群1(群1:313457624)  233网校-经济师群5 (群5:417097327)

相关阅读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