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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2024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经典母题汇总:第三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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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经典母题汇总:第三章

    甲国居民A有来源于甲国所得0万元,乙国所得100万元,丙国所得80万元,甲、乙、丙三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40%、50%、30 %。已知甲、乙、丙三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在分国抵免法下,试计算居民A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

    A.0

    B.8

    C.42.4

    D.72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乙国抵免限额=(100+80)×40%×100÷(100+80)≈40(万元)。

    在乙国实际纳税=100×50%=50(万元),大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40万元,回甲国不用补税。

    来自乙国所得回甲国应补缴税额=40-40=0。 丙国抵免限额 =(100+80)×40%×80÷(100+80)≈32(万元)。

    在丙国实际纳税=80×30%=24(万元),小于抵免限额,允许抵免24万元。

    来自丙国的所得回甲国应补缴税额=32-24=8(万元)。

    在分国抵免限额法下,居民A来自国外所得回甲国应补缴所得税共计8万元。

    抵免限额的

    计算方法 内容 公式

    综合抵免

    限额

    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的全部外国来源所

    得,不分国别、项目汇总在一起计算抵免限额

    【提示】采用综合抵免限额法,纳税人可获得最

    大限度的抵免

    综合抵免限额

    =国内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国外应税所得

    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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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母题1:抵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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