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7目发布中证全债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债券种类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债券的信用级别为投资级以上。债券币种为人民币。债券的剩余期限为1年以上。付息方式为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指数的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中证全债指数体系还包括4只分年期指数和3只分类别指数。分年期指数是在全债指数样本集合中挑选剩余期限1~3年、3~7年、7~10年及10年以上的样本构成相应的指数。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正式发布中证国债指数、中证金融债指数、中证企业债指数等3只中证分类债券指数。3只指数以中证全债指数样本券为选样空间,分别挑选国债、金融债及企业债组成样本券。3只指数的基日均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均为100点。
2.上证国债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3年1月2日起发布上证国债指数。上证国债指数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利率国债和一次还本付息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上证国债指数采用派许法计算加权综合价格指数,以样本国债的发行量为权数。当成分国债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
3.上证企业债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3年6月9日起发布企业债指数。该指数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固定利率付息和一次还本付息、剩余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以上的非股权连接类企业债券为样本,以200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基日指数为100点,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还编制和发布沪公司债指数和沪分离债指数,这两个指数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和分离债作为样本,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期,设定基期指数为100点。
4.中国债券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