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用
(1)为资金需求者提供筹措资金的渠道。
(2)为资金供应者提供投资的机会,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
(3)形成资金流动的收益导向机制,促进资源配置的不断优化。
2.构成
(1)证券发行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需求者筹集外部资金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向银行借款和发行证券,即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发行证券已成为资金需求者基本的筹资手段。证券发行人主要是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
证券发行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和证券的供应者。
(2)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机构和个人。证券发行市场上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后者主要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企业和事业法人及社会团体等。证券投资者是资金的供应者和证券的需求者。
(3)证券中介机构。
在证券发行市场上,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公司、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为证券发行与投资服务的中立机构。它们是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中介,在证券发行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