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信息的内容
(1)基本信息。
(2)奖励信息。
(3)警示信息。
(4)处罚处分信息。
2.诚信信息的来源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传送的文件。
(2)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地方证券业协会建立的信息交换渠道。(3)证券从业机构经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执业注册系统报备。
(4)有关媒体,经证实后予以记录。
(5)投诉,经核实后予以记录。
(6)其他合法途径。
3.诚信信息的用途
(1)作为中国证监会对有关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依据。
(2)作为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对有关人员进行胜任能力考核的依据。
(3)作为境内外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对有关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参考。
(4)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或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参考。
(5)作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证券业执业注册或变更申请的依据。
(6)作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推荐有关人选或组织行业评比的依据。
(7)作为证券从业机构招聘人员的参考。
(8)作为证券从业机构客户选择专业服务人士的参考。
(9)其他合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