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法102条
(一)主要职能
(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
(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
(四)对会员进行管理
(五)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
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
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证券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业协会着力加强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基础建设,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
(二)自律管理职能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证券从业人员的范围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书
3.执业管理
4.相关处罚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管理 来源:www.examda.com
1.诚信信息的内容
2.诚信信息的来源以及用途
(五)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与行为准则
1.行为规范的内容
2.保证性行为
3.禁止性行为:
(1)不得以获取投机利益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证券买卖活动。
(2)不得向客户提供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的肯定性意见。考试大论坛
(3)不得与发行公司或相关人员之间有获取不当利益的约定。
(4)不得劝诱客户参与证券交易。
(5)不得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
(6)不得向客户保证收益。
(7)不得接受客户对买卖证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及买进或卖出的全权委托。
(8)不得限制其他客户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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