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企业,其法律顾问须协助编制招股说明书。 ( )
152、
招股说明书应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 )
153、
并购重组申请人如果认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在报送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 ( )
15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155、
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几乎没有差异。( )
156、
发行申请文件一经申报,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不得随意增加、撤回或更换。( )
157、
在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若企业经国资委批复将要或正在进行改制,但尚未进行资产评估或仅对部分资产进行评估的,应按《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要求开展资产核资工作。( )
158、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可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 )
159、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报送发行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
160、
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中,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价格区间下限填写委托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