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地铁工地“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
2018年2月7日20时40分许,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一标段(以下简称“TJ1标段”)湖涌站至绿岛湖站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引发隧道及路面坍塌,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23.8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2月7日晚事发前,右线盾构机完成905环掘进后,位于隧道底埋深约30.5 米的淤泥质粉土、粉砂、中砂交界处且具有承压水的复杂地质环境中,在进行管片拼装作业时,突遇土仓压力上升,盾尾下沉,盾尾间隙变大,盾尾透水涌砂。经现场施工人员抢险堵漏未果,透水涌砂继续扩大,下部砂层被掏空,使盾构机和成型管片结构向下位移、变形。隧道结构破坏后,巨量泥沙突然涌入隧道,猛烈冲断了盾构机后配套台车连接件,使盾构机台车在泥沙流的裹挟下突然被冲出700余米,并在隧道有限空间内引发了迅猛的冲击气浪,隧道内正在向外逃生的部分人员被撞击、挤压、掩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二、事故原因
事故主要原因是盾尾密封承压性能下降遭遇特殊地质环境等因素叠加,引发隧道透水坍塌。
事故直接原因为:
1.事故发生段存在深厚富水粉砂层且临近强透水的中粗砂层,地下水具有承压性,盾构机穿越该地段时发生透水涌砂涌泥坍塌的风险高。
2.盾尾密封装置在使用过程密封性能下降,盾尾密封被外部水土压力击穿,产生透水涌砂通道。
3.涌泥涌砂严重情况下在隧道内继续进行抢险作业,撤离不及时。
4.隧道结构破坏后,大量泥砂迅猛涌入隧道,在狭窄空间范围内形成强烈泥砂流和气浪向洞口方向冲击,导致部分人员逃生失败,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调查认定,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 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范,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加强盾构施工过程中关键指标的监测监控,有效提高重大险情的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3.加强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4.全面落实中央驻粤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属地政府部门安全监管。
5.切实履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职责,严查严处工程建设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6.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