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章节复习指导
第十二章:身分权
节:身分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身分权的概念:
身分权是基于民事主体的特定身分而产生的一种人身权。所谓身份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的民事关系中所享有的不可让与的地位和资格。
二、身分权的特征:
1、身分权是基于特定身分而取得的人身权。
2、身分权不是民事主体必须具备的权利。
3、身分权的客体是身分利益。
4、身分权虽然在本质上是权利,但有些权利中包含着义务。
第二节:荣誉权
一、荣誉权的概念:
荣誉权指民事主体享有的荣誉不受非法剥夺或其他形式侵害的权利。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荣誉为获得光荣称号的民事主体,名誉是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的。
2、客体不同。荣誉客体是光荣称号或嘉奖,名誉客体是社会评价。
3、取得程序不同。荣誉需有关机关授予获得,名誉取得无须授予。
4、能否被剥夺不同。荣誉权可依法剥夺,名誉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
5、损害方式不同。侵害荣誉权方式主要是否定、贬低或非法剥夺等,侵害名誉是侮辱诽谤。
二、荣誉权的内容
1、荣誉获得权。
2、荣誉保持权。
3、荣誉利用权。
第三节:其他身分权
一、家庭成员之间的身分权
1、配偶权:
(1)同居权。
(2)贞操请求权。
(3)抚养权。
(4)离婚权。
2、亲权:
(1)抚养教育权。
(2)财产管理权。
(3)惩戒权。
3、亲属权:
(1)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亲属权主要包括:父母对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有抚养的权利和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之间互有行为能力欠缺、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申请权。
(2)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权主要表现为相互之间的抚养和赡养的权利和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互有行为能力欠缺、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申请权。
(3)兄弟姐妹之间的亲属权主要表现为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兄弟姐妹之间互有行为能力欠缺、失踪或死亡宣告的申请权。
二、知识产权中的身分权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自己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研成果权等。知识产权是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内容的民事权利。其中人身权为身分权,而不是人格权。
1、在著作权中:身分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在专利权中:身分权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3、在商标权中:身分权主要表现为商标权人在商标的使用中有标明自己名称的权利。
4、在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中:身分权主要表现为权利人领取荣誉证书、标明权利人身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