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业税征税范围【★2010年单选题命题点】
表3.2营业税征税范围
项目 |
基本规定 |
具体规定 |
征税范围的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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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提示1】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提示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
境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2010年多选题命题点】 |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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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按“服务业”税且征收营业税 (2)邮政部门、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一律征收营业税;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3)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4)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5)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6)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7)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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