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009年计算题命题点】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x适用税率
【特别关注】
1.营业额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还是差额价款,必须准确掌握。
2.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3。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须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一旦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十、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的起征点仅限于个人。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
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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