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指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内资的单位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建税。
【提示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三税”,2010年12月1日前不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自2010年12月1日起,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提示2】纳税人进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缴纳城建税。
(二)税率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共分三档:
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提示】由受托方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受托方所在地”的税率。
(三)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提示】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提示】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罚,并加收税收滞纳金。
【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1月份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60万元,所得税13万元。如按7%的税率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万元。
A.8.4
B.4.2
C.6.58
D.6.O2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4+60)×7%=6.58(万元)。
十五、教育费附加
(一)征收范围: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三)征收比率:3%
考点回顾: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重要考点回顾
相关推荐: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章知识点大全
备考专题: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考试试题: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专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