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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前串讲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2013年9月18日
导读: 233网校编辑提醒: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笔试考试将于10月26日开考。233网校编辑整理《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前串讲知识帮助考生查缺补漏、巩固重点。【点击收藏此站】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3.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采用书面形式。
  (1)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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