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法基础辅导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重难点讲解及例题

来源:233网校 2014年6月6日

  十二、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一)消费税的纳税时间和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表4.15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具体情况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其他结算方式

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自产白用应税消费品

移送使用的当天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

报关进口的当天

  【链接】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同时还要缴纳增值税。
  【例题2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生产时纳税
  B.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C.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的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2.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或以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缴纳消费税;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申报报缴纳消费税。
  (二)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表4.16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应税行为

纳税地点

自产自销和自产自用行为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由受托方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王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加工行为

 

委托个人加工,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进口行为

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到外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地代销

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各自机构所在地或总机构所在地

  相关推荐: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各考点精选答疑

  讲师解密: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核心得分点

  hot 233网校讲师独家解读备考策略 如何高效备考? 复习资料分享

  讲师辅导: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节约成本 免费试听>>

相关阅读
最近直播往期直播

下载APP看直播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